行政处罚公示表

发布时间: 2022-07-14      发布机构:凤凰镇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行政处罚)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fenghuangz/1657769513885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行政相对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由违法事实违反的法律条款处罚类型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处罚结果决定(通知)日期决定书送达日期事项类型实施机关
 凤环罚决〔2022〕003号李某某李某某露天焚烧4月6日,八里庄村村民李某某在耕地中露天焚烧秸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第二十五条行政处罚《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第二十五条处以罚款2000元整。2022年4月16日2022年4月16日生态环境凤凰镇人民政府
 凤环罚决〔2022〕004号左某某左某某露天焚烧4月7日,赵庄村村民左某某在耕地中露天焚烧秸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第二十五条行政处罚《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第二十五条处以罚款2000元整。2022年4月16日2022年4月16日生态环境凤凰镇人民政府
 凤环罚决〔2022〕005号刘某某刘某某露天焚烧4月21日,王家场村村民刘某某在耕地中露天焚烧秸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第二十五条行政处罚《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第二十五条处以罚款2000元整。2022年4月24日2022年4月24日生态环境凤凰镇人民政府
 凤环罚决〔2022〕006号刘某某刘某某露天焚烧4月22日,刘路村村民刘某某在耕地中露天焚烧秸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第二十五条行政处罚《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第二十五条处以罚款2000元整。2022年4月26日2022年4月26日生态环境凤凰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