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集参加我县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企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9-08      发布机构:商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     索引号:shangwj/1662600257078

各家用电器销售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促消费总体部署、拉动我县家电消费市场,根据《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促进家电消费暨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市商务局工作安排,我县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促进家电消费暨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为保证家电促销活动顺利开展,现面向全县公开征集、择优筛选1—3个家电销售企业承办活动,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本次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拟定于9月10日开始,活动时间不超20天,以补贴资金用完时间为准。

二、活动范围

本次活动主要是通过发放消费券的方式,将省级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支持电冰箱、空调、电视机、洗衣机4类家电用品以旧换新消费,且家电产品要达到规定等级效能(电视机Ⅲ级及以上,电冰箱Ⅱ级、洗衣机Ⅱ级、空调Ⅱ级及以上)。

三、销售企业应具备条件

1、注册经营地址为宁晋县行政辖区;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保证货源充足、供应及时;

2、具备完善的家电送货、安装、调试、维修售后服务体系;

3、家电品类齐全,规模较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本地消费者的家电需求;

4、近三年内经营资信状况良好,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偷逃税等违法违纪行为,未上“黑名单”;

5、保证按市场正常价格销售新家电;要严把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市场销售;提供免费的安装和配送服务,如有其他额外费用(如新增材料费、高空作业费等)要提前告知消费者并按市场正常价格收取。

6、向购买以旧换新家电的消费者开具正式销售发票和旧家电回收凭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7、我县的限上贸易企业(连续两年在统零售企业)、有在2022年入统意愿的贸易企业(年度零售额500万元以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四、提交材料

(一)拟参加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仓储、配送、售后服务能力,家电品类,企业经营情况(2021年销售额、2022年1—6月销售额)等内容,并提供相应的经营场所、服务车辆人员、服务规范、合作协议等图片和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对公账户信息;

3、2021年企业完税证明,2022年1—6月完税证明(大型综合企业另需提供家电类商品销售额)

4、其他需要补充提供的材料。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2022年9月7日—9月9日15:00前(工作时间),

逾期不报视为不参加。

报名地点:宁晋县商务局(114室)

人:刘建坤  贾哲哲

联系电话:0319—5863386

 

宁晋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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