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招录2022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中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承担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9-21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nyj/1663742341915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2〕24号文)及本文附件2-40《2022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实施方案》,邢台市农业农村局、邢台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邢农联〔2022〕33号)文、宁晋县农业农村局 宁晋县财政局关于呈报《2022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 宁农联〔2022〕8号文:10.《宁晋县2022年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县计划公开招录一家承担2022年度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中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承担单位,采用自愿报名和专家测评的方式确定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承担单位。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承担单位资质条件具体要求条件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开展2022年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加快汇总整理各类耕地质量数据资料,强化数据开发利用,完善县域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包括资料调查搜集整理和委托评价、成果编制等;最高限价4.2万元,以最低价被录用。

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承担单位基本条件及要求:

报名公司须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河北省土壤肥料总站关于对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第三方技术依托机构能力审查情况的通报》冀土肥函﹝2019﹞40号文通过的评价单位。2.具有独立法人或负责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需盖章。3.业绩要求:必须提供近两年内参与河北省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相关证明(合同、协议、成果报告等均可)。4.自愿从事该项评价工作,并提出书面申请,承诺按要求开展评价。

三、承担单位提交资料:

1.具有独立法人或负责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报价单、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书。3.提供近两年内参与河北省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相关证明(合同、协议、成果报告等均可)。4.可提供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资料并加盖公章。

    四、承担单位的确定流程

1.报名:请有意愿、符合条件的单位于公告之日起3日内到农业农村局东楼101、102报名(电话:0319-5510233)过期不再受理,同时提交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2.评审:我局组织专家形成评审小组,于公告之日起3日后对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拟定评价承担单位名单。

3.公示:对拟定的评价承担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评价承担单位。

五、评审程序:

1.申请资料文件的提交。申请单位在评审开始前递交相关资料,评审开始后才提交资料的单位,评审小组应予拒收。

2.资料审查。评审小组分别对提交的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及评定。

3.拟定承担单位。若报名单位只有一家,报名单位条件符合则确定为承担单位,若具有多家,通过专家对提交材料的评审,择优录取一家。结果经《中国*宁晋》网公示3天,无异议后,签定合同,即可确定为项目承担单位。在后续年度项目实施中,如无特殊情况,我们将继续沿用今年确定的项目承担单位实施项目。


宁晋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