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1-03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国土空间规划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zrzyhghj/1667436540969
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大曹庄镇东镇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新建大陆泽、宁晋泊蓄滞洪区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大曹庄镇东镇村位于中镇村以东,北沙河-槐河以南,大曹庄管理区以西,东镇村村地以北的土地;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农经〔2022〕1153号)》文件,用于大陆泽、宁晋泊蓄滞洪区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2958公顷,其中农用地0.2958公顷(耕地0.2075公顷,林地0.0661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222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9.8万元/公顷。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按标准据实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和《宁晋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施行)》(政字〔2020〕8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8.2617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市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所在乡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李辉 联系电话:18832934111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