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9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hbj/1674117923703

宁晋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邢台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在县政府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内容,积极督导、推进我县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县、美丽宁晋打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添砖加瓦。

(一)主动公开进一步加强。2022年我局网站集中发布政务公开调整更新内容,全年发布各类政府信息522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和批复137条,重点断面水质监测12条,考核断面水质12条,处罚案件173条,“12369”举报信访信息发布117条,按要求公布宁晋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宁晋县重点用车单位车辆使用情况,机构职能等各类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根据修订后的《条例》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了相关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规范了答复形式,明示了救济渠道,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政府信息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认真贯彻落实公文公开审查机制,将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嵌入发文流程,有效解决政府文件公开不到位问题;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制度,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认真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立改废。

(四)推动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一是安排专人负责门户网站管理工作,及时提供送审发布内容,及时回应各类咨询、查询等,掌握全局政务信息发布情况。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坚持做好政务新媒体及时更新,确保“宁晋环保在行动”微信公众号和“宁晋环保在行动”微博正常运转。

五)监督保障进一步强化一是积极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严格信息审查机制,加大网上巡查力度,对未按照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科室及时进行督促整改;二是严格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行监管工作,坚持做好政务新媒体周打卡工作,及时汇总上报我局政务新媒体每周的信息发布情况,同时开展网上定期巡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确保了我局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推向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但人员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改进措施: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推动将信息公开列入局培训科目,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我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宁晋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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