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马店镇人民政府案件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3-07      发布机构:换马店镇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行政处罚)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hmdz/1678152382101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事由

违法事实

违反的法律条款

处罚类型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处罚结果

决定(通知)日期

决定书送达日期

事项类型

实施机关

换罚决〔20221

孙某

孙某

违法占地

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占用换马店镇西村东南方向738.44平方米(折1.11亩)土地建设库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五十九条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处以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20的罚款,共计14768.8元。

3.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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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

换马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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