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5-29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nyj/1685350512960

根据《关于印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3号)等文件要求,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发放,中央、省(含市)2023年发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合计438.58万元,对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我县(含大曹庄管理区)无害化处理共70504头。

补助标准:55cm(含)以下,每头45元;55-100cm(含),每头90元;100cm以上,每头160元,

其中,宁晋县诸顺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无害化处理:55cm(含)以下病死猪29742头;55-100cm(含)22730头;100cm以上11944头;共计64416头,需补助529.5130万元,本次发放401.58万元。宁晋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自行无害化处理:55cm(含)以下病死猪3155头;55-100cm(含)1817头;100cm以上1116头;共计6088头,需补助48.4065万元,本次发放37万元。本次共计补助438.58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5月30日至6月7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对本公示有异议的请拨打监督监督电话投诉。公示期满后无人有异议,发放补助资金。

监督电话:0319-5805163

联系人:李增海、李晓翠



宁晋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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