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2023年7月份行政处罚案件情况表
发布时间: 2023-07-27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行政处罚)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hbj/1690443426353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2023年7月份行政处罚案件情况表 | ||||
填报日期:2023年7月24日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案由 | 处理依据 | 处理情况 |
1 | 河北万花烛业有限公司 | 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 | 罚款陆万元整 |
2 | 同光线缆有限公司 | 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 | 罚款陆万元整 |
3 | 河北立恩线材有限公司 | 未按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 | 罚款陆万元整 |
4 | 津驰线缆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 | 罚款陆万元整 |
5 | 浩业线缆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 | 罚款陆万元整 |
6 | 宁晋县彦群建材有限公司 | 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 | 罚款贰万伍仟元整 |
7 | 河北诚宇颜料有限公司 | 生活污水未按规定处理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第二款规定 | 罚款玖万元整 |
8 | 宁晋县冯家台集中污水处理厂 | 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 | 罚款壹拾陆万元整 |
9 | 宁晋县勇鸿墩布原料厂 | 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之规定 | 罚款叁万元整 |
10 | 宁晋县嘉鑫塑料加工厂 | 未按规定安装治污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 | 罚款伍万贰仟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