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中期执行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8-25      发布机构:人社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     索引号:rsj/1692951946771

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中期执行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财政专项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根据宁晋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后的《宁晋县2023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中,县级资金5.31万元用于“市外”务工人员交通补贴支出。

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为鼓励引导脱贫人口外出务工,积极扩大脱贫人员就业规模,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按照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宁晋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2023年巩固脱贫成果督导工作方案》的要求,须为跨省、市务工的脱贫劳动力、监测帮扶对象落实一次性交通补贴。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充分运用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大力推进精准就业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局针对2023年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深入自查。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3年我县安排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31万元(县级资金5.31万元)用于“市外”务工人员交通补贴支出,2023825日拨付到我局。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3719日我局为“市外”务工人员交通补贴发放2.31万元,截至目前剩余3万元,到8月底,该笔资金才能使用完毕。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上级资金管理规定,继续加强就业扶贫资金管理与使用,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做好就业帮扶各项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为鼓励引导脱贫人员外出务工,积极扩大脱贫人员就业规模,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按照上级要求,为市外省内、省外务工的脱贫劳动力、监测帮扶对象落实一次性交通补贴。经核实,今年以来,我县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市务工人员189人,我单位依据乡镇上报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外出务工企业出具证明,如遇特殊情况,外出务工人员无法出具证明,由村委会和乡镇核实情况后,共同出具外出务工证明。发放市外省内务工人员交通补贴标准为200/、人,省外务工人员交通补贴标准为350/年、人,目前已发放94人交通补贴,共计2.31万元,截至目前剩余3万元,到8月底,该笔资金才能使用完毕。

 资金到位拨付率100% 。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市外省内务工人员交通补贴标准为200/、人,省外务工人员交通补贴标准为350/年、人,外出务工人员189人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回访受益人员满意度调查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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