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家口镇贾家口村耿某某占地建车间
发布时间: 2023-10-18 发布机构:贾家口镇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行政处罚)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jjkz/1697593319659
(通知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事由 | 违法事实 | 违反的法律条款 | 处罚类型 |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 处罚结果 | 决定(通知)日期 | 决定书送达日期 | 事项类型 | 实施机关 |
宁贾罚字【2022】08号 | 耿某某 | 耿某某 | 无 | 非法占地建车间 | 贾家口镇贾家口村村民耿瑞周,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占用贾家口镇贾家口村村北的土地建车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之规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原《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没收在非法占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2、处以每平方米拾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壹万伍仟壹佰陆拾元整(15160元)。 | 2022年10月10日 | 自然资源 | 贾家口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