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家口镇贾家口村耿某某占地建车间

发布时间: 2023-10-18      发布机构:贾家口镇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行政处罚)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jjkz/1697593319659

(通知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事由

违法事实

违反的法律条款

处罚类型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处罚结果

决定(通知)日期

决定书送达日期

事项类型

实施机关

贾罚字【202208

某某

某某

非法占地建车间

贾家口镇贾家口村村民耿瑞周,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占用贾家口镇贾家口村村北的土地建车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之规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原《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没收在非法占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2、处以每平方米拾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壹万伍仟壹佰陆拾元整(15160元)。

20221010

20221010

自然资源

贾家口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