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发布时间: 2023-11-02      发布机构:水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swj/1698892904601

宁晋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精神要求,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李刚   职务:主管副县长    

办公电话:0319-5885685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

责任人:李振合   职务:主管副局长   

办公电话:0319-5883590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宁晋县地表水厂、大曹庄地表水厂

责任人:吕继辉   职务:经理    办公电话:15383721623

东汪地表水厂、大杨庄地表水厂

责任人:王洪培   职务:经理     办公电话:13833131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