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发布时间: 2023-11-02 发布机构:水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swj/1698892904601
宁晋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精神要求,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李刚 职务:主管副县长
办公电话:0319-5885685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
责任人:李振合 职务:主管副局长
办公电话:0319-5883590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宁晋县地表水厂、大曹庄地表水厂
责任人:吕继辉 职务:经理 办公电话:15383721623
东汪地表水厂、大杨庄地表水厂
责任人:王洪培 职务:经理 办公电话:13833131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