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8      发布机构:公安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gaj/1705564182087

宁晋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主动公开。一是完善公开机制。成立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依托县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宁晋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宁晋县公安网络发言人微博账号等发布信息,回应群众诉求。二是拓展公开渠道。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三是丰富公开内容。在往年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加强了政策解读类文件的公开,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注事项,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事件及时进行回应。

(二)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思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和“邢台公安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平台”,对公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职权事项服务指南进行编辑录入,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二是依托阳光警务平台和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布率达100%。三是依托宁晋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和宁晋公安网络发言人微博平台,将群众关心的高频事项进行网上公开,打通内外网数据壁垒,获得群众一致好评。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据《答复格式文本》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告知书等,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树牢宗旨意识,加强同申请人沟通联系,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信息需求。

(四)信息管理情况。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政府信息标注公开方式、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需进行标识并说明原因,同时做好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从源头上保证政府信息的公开性和保密性。

(五)落实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考评体系,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列入业务培训计划,明确工作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逐级抓好落实,推动工作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5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895

行政强制

370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3.9489.9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面对新时期的公安工作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跟上级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

一是执法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执法规范化机制、制度建设仍不够完善,需进一步加强。

工作改进举措一是提升执法公信力。坚持严格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度,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等突出问题,坚持细化执法办案活动,对各办案单位在受立案、办案场所使用、涉案财物管理进行全流程监督管理,大力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执法满意度,不断提升公安机关在群众中的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二是密切与有关行政管理和行业监管部门协作,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把隐患解决在初始阶段,把问题化解于综合施策之中,全方位做好安全管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宁晋县公安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宁晋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宁晋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