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生猪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3-08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nyj/1709882307259

根据《关于印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3号)等文件要求,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发放。现对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我县(含大曹庄管理区)无害化处理的生猪66945头进行补贴。此次发放为2024年中央和省级补贴我县资金404.02万元。

补助标准:55cm(含)以下,每头45元;55-100cm(含),每头90元;100cm以上,每头160元,

我县病死猪均由宁晋县诸顺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无害化处理:其中55cm(含)以下病死猪33494头,55-100cm(含)22025头,100cm以上11426头,共计66945头,需补助531.764万元。本次对宁晋县诸顺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发放补助404.02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3月8日至3月15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对本公示有异议的请拨打监督电话投诉。公示期满后无人有异议,发放补助资金。

监督电话:0319-5510255

联系人:李增海、李晓翠


宁晋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