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发布时间: 2024-03-19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国土空间规划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zrzyhghj/1710841795401
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南留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1号地拟征收南留村村西、洨河路以北、西华路以西(东至西华路,西至南留村地,南至(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北至南留村)的土地,面积约4.422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宁晋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宁晋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审批投资审字[2023]40号),用于宁晋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3日开始,由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宁西办事处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4月2日。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特此公告。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9日
经济开发区联系人:梁昌峰 电话:0319—5676058
宁西办事处联系人:宋世超 电话:0319—5676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