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供销合作社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24-03-27      发布机构:县社           字体:[  ]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      文号:     索引号:xs/1711500031169

机构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抓好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与发展。

2.负责推进县供销社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经营体系、金融体系和管理体制创新建设,构建起上下贯通、规范运作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成为服务“三农”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3.监督、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发展壮大社有企业。

4.受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盐和防汛救灾物资等商品的储备任务。

5.县级供销合作联社是基层供销社的联合组织,对成员社负有指导、协调、监督和教育培训人员的责任。

6.指导、协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社员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7.协调、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搞活农村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8.负责本联合社及联合社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宁晋县凤凰路26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319-5515638

 邮政编码:055550

 负责人:毕博华 党组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