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发布时间: 2024-04-17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国土空间规划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zrzyhghj/1713339917016
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宁西办事处)南塔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吉祥路(朝阳街-和平大街)排水及道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南塔庄村村东、规划朝阳街北侧、和平大街南侧(东至南塔庄村地、邢台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正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至南塔庄村地、河北正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规划朝阳街,北至和平大街)的土地,面积约1.718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宁晋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宁晋县吉祥路(朝阳街-和平大街)排水及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宁审批投资审字[2024]18号),用于宁晋县吉祥路(朝阳街-和平大街)排水及道路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5月1日开始,由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西办事处)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30日。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特此公告。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
联系人:宋世超 电话:0319—5676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