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卷宗
发布时间: 2024-11-12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行政处罚)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zrzyhghj/1731399165091
宁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未办理规划许可证等规划手续,建设位于宁晋县平安路268号宁晋县医院院内宁晋县医院院内宁晋县地下立体公共停车场项目,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处罚:
1:办理土地手续后完善规划手续。
2:处罚款1526526.2(壹佰伍拾贰万陆仟伍佰贰拾陆元贰角)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