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13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hbj/1736736167119

宁晋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在县政府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内容,积极督导、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提升政务公开实效,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县、美丽宁晋打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

(一)加强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权责清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双公示、政务舆情回复等信息195条,其中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和批复138条共计161家企业,行政执法公示行政处罚16条共计218件,“12369”举报信访信息发布10条共计33件信访件,空气质量情况9条,断面考核水质监测、县级及乡镇级水源地23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22件等。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我局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了相关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规范了答复形式,明示了救济渠道,最大限度满足申请人合理信息需求。

(三)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积极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执行拟发公文信息公开审查,规范发布流程,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发布的信息及时准确;认真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立改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安排专人负责门户网站管理工作,及时提供送审发布内容,及时回应各类咨询、查询等,掌握全局政务信息发布情况。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坚持做好政务新媒体及时更新,确保“宁晋环保在行动”微信订阅号正常运转,并在订阅号上宣传推广河北惠企利民政策。

(五)强化监督保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公文公开审查机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公文属性源头认定;二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行监管工作,坚持做好政务新媒体周打卡工作,及时汇总上报我局政务新媒体每周的信息发布情况,同时开展网上定期巡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确保了我局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素质不够高。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推进与加强,我局公开的工作内容也在不断拓宽,专业性水平不高,对最新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推进。

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制定严格的信息发布时间,确保各类生态环境信息,如日常监测数据、政策法规出台等,都能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发布,同时,明确各种信息发布的责任人。二是加强信息内容解读。对于专业性较强的生态环境信息,要配套提供简单易懂的解读材料,可以采用图文并茂的方式,将专业术语转化为大众能理解的表述。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在全局业务、监测、执法等科室选取专业素质强的人员,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和生态环境领域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在全局形成“人人懂公开、全局齐参与”的新气象,以更好地适应新时代下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年,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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