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气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4      发布机构:气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qxj/1737678256551

宁晋县气象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和执行、管理和服务、过程和结果等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推动转变部门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强化气象服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本年度,我局借助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工作信息1200余条,内容包括预警信息、气象服务周报、气象预报信息、重要天气公告、工作动态、机构设置、预决算、年度报告等多类信息。全年通过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暴雨、寒潮、大雾、雷电、高温、大风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共123条,累计服务约10.1万人次。将新闻媒体作为政务信息发布的补充渠道和平台,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电视、手机短信平台等新闻媒体发布相关气象预报预警服务信息。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据《答复格式文本》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告知书等,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树牢宗旨意识,加强同申请人沟通联系,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信息需求。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按照上级关于公布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对涉及我局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四)推动公开平台建设。按照上级要求,配合县政府开展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不断升级。

(五)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台账,细化实化责任分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 年,宁晋县气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然而,随着近年来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的频繁出现,社会各界对气象信息的关注度和需求急剧上升,现有的气象预报预警信息覆盖范围仍存在局限性,未能充分满足广大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与公众期望之间存在一定差距。具体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在制发公文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同步确定文件的公开属性,导致信息公开流程出现滞后。此外,一些工作人员在判断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时,缺乏精准的把握能力,对公开属性的认定存在偏差,使得部分文件未能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效率和质量。

政府信息界定存在难度: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我局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集中在气象数据获取或气象灾害证明开具方面。由于气象数据具有专业性和复杂性,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准确界定政府信息与气象数据之间的关系,合理处理相关申请,成为了工作中的一大难题。目前,尚未形成一套完善、清晰的处理机制,导致在应对此类申请时,存在一定的工作压力和不确定性。

(二)改进情况

2025 年,我局将严格遵循国务院以及中国气象局、省、市气象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具体措施如下:

完善公开制度与程序: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流程和责任分工,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更新等各个环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权威性。同时,不断完善公开平台的功能,提升用户体验,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信息获取渠道。

深入推进 “五公开”:全面落实气象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 “五公开” 要求,加强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气象工作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工作进展情况,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持续加大依申请公开工作力度,优化工作流程,强化申请的接收、分办、办理、汇总、答复等环节的管理。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申请人的需求,细化答复内容,做到有问必答、有理有据,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创新工作方法与思路: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结合现代信息技术和新媒体手段,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 “宁晋气象” 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建设,丰富信息发布内容和形式,加大网上查询、网上办事、网上监督等功能的推广应用力度,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加强人员培训与能力建设:高度重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通过培训,使工作人员能够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政策要求和工作规范,熟练掌握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和方法,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局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和公众对气象信息的需求,为防灾减灾、服务宁晋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安康作出更大的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宁晋县气象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宁晋县气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宁晋县气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