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普通程序处罚2025年第2号
发布时间: 2025-04-03 发布机构:城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行政处罚)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cgj/1743660609460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宁城罚决字〔2025〕第02号 | ||
相对人名称 | 宁晋县岳******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杨*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5*********50J |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5年3月17日15时许宁晋县岳******有限公司车辆在宁晋县城区和平大街出公司场地时,车辆轮胎未保持整洁带泥上路污染路面,其行为违反了《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 ||
事由 | 车辆轮胎未保持整洁带泥上路污染路面 | ||
违反的法律条款 |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五条 | ||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五条 | ||
处罚结果 | 罚款5400元 | 实施机关 | 宁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决定(通知)日期 | 2025年4月1日 |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2025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