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发布时间: 2025-04-24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国土空间规划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zrzyhghj/1745475544469

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凤凰镇孟村、南曹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孟村村西(东至孟村地,西至孟村地,南至南曹村地,北至鼓楼东街)的土地,面积约1.4088公顷。拟征收南曹村村东北(东至南曹村地,西至南曹村地,南至东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北至孟村地)的土地,面积约1.769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宁晋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宁开审投资审字20234号),用于宁晋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514日开始,由凤凰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424日至2025513日。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特此公告。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4日        

联系人:张卓  联系电话:0319—5805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