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新增农机回收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6-30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nyj/1751273561931

按照省市有关通知精神,现在我县范围内新增若干农机回收企业,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报名的企业将相关材料报送宁晋县农业农村局农机办公室。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3日17:30

地点:农业农村局东一楼

联系电话:0319-5510239。

农机回收企业审查确定条件

1.依法具有农机回收经营业务的企业或合作社;

2.存储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同时应具备必要的设备,包括起重设备、喷号设备、照相机和电脑等办公设备;

3.建立报废农机回收档案,纸质档案保存期限不应少于3年,备份的电子档案和数据库,保存期限不应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