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7-03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国土空间规划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zrzyhghj/1751509232642
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贾家口镇贾家口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中国船舶宁晋200MW风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1宗地,其中28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贾家口村地、南至贾家口村地、西至贾家口村地、北至贾家口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519公顷。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中国海装(邢台)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宁晋2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邢批投资〔2024〕294号),用于中国船舶宁晋200MW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519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林地0.0519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41万元/公顷(9.4万元/亩),计7.3179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对青苗补偿、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补偿方式为货币安置,待评估后据实补偿;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文件和《宁晋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贾家口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宁晋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8月1日。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敬旭联系电话:0319—5480077
地址:贾家口镇人民政府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