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宁晋县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7-07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hbj/1751881819042

对政协宁晋县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孟琴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建设水工小镇喷漆工厂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根据《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通知》(邢环字〔2020〕18号)要求,建设“喷漆工厂”项目选址需要在符合产业定位和产业布局的工业园区内,因油漆属于高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环评不予审批。

建议有喷涂需求的企业,建设使用原辅材料为低挥发性的“静电粉末”喷涂项目。此类项目年使用原辅材料“静电粉末”低于10吨的,不用办理环评手续,而且静电喷涂固化后的漆面更耐腐蚀,更美观。既提升了产品价值,又降低了环境污染。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