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人民政府 转 用 土 地 公 告
发布时间: 2025-07-21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国土空间规划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zrzyhghj/1753086230541
宁晋县人民政府
转 用 土 地 公 告
凤凰镇孟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2025年第98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5号地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4号地拟转用孟村村西北位于东阳路以东的土地,(东至厂区,南至水坑,西至道路,北至厂房)面积约0.0587公顷。
5号地拟转用孟村村西北位于东阳路以东的土地(东至房屋,南至道路,西至厂房,北至厂区)面积约0.0333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具体位置以勘测定界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矿用地、仓储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8月5日开始,由凤凰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4日。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特此公告。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1日
联系人:张卓电话:0319—5805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