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人民政府 转 用 土 地 公 告

发布时间: 2025-07-21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国土空间规划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zrzyhghj/1753086332946

宁晋县人民政府

转 用 土 地 公 告

宁西办事处后张孟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2025年第98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2号地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1号地拟转用后张孟村南(东至后张孟村地,南至张孟村地,西至后张孟村地,北至后张孟村)的土地,面积约0.1147公顷。

2号地拟转用后张孟村南(东至后张孟村地,南至张孟村地,西至后张孟村地,北至后张孟村)的土地,面积约0.1456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具体位置以勘测定界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85日开始,由宁西办事处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4日。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特此公告。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1

联系人:宋世超电话:0319—5676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