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晋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5-07-24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zwfwzx/1753345438266
关于《宁晋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政策解读
《宁晋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经县政府同意,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公布。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公布《清单》?
为全面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5〕19号)和《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邢台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邢政办字〔2025〕1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健全完善全省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体系,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形成《清单》。
二、《清单》有哪些内容?
《清单》共计783项政务服务事项,涵盖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涉及32个行业部门,明确了各政务事项的实施机关和监管主体。其中:行政许可248项、行政备案192项、行政确认79项、行政裁决11项、行政给付30项、行政奖励21项、其他行政权力74项、公共服务128项。
三、如何贯彻落实《清单》具体工作?
(一)严格落实事项清单。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不得实施相关审批与服务。要严格按照全省统一时间安排编制实施规范,及时依托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认领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完成本级办事指南的更新发布,并同步补充、修改、完善本级行使的实施清单信息,保障政务服务标准统一。
(二)协同推进依法依规实施。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各部门不得随意设置前置确认、初审转报、现场核查等环节,不得随意增加办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数量限制等门槛。同时,要协同做好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事项的衔接匹配。坚持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实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精准、统一、协调。
(三)健全完善审管协同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要健全完善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厘清审管职责边界,明确具体职责,强化行政审批与行业监管的有效衔接,实现监管信息与办理结果实时共享。
- 宁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宁晋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2025-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