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北街道办事处案件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 2025-08-12 发布机构:宁北办事处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行政处罚)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宁北罚决〔2025〕03号 索引号:nbbsc/1754988641904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事由 | 违法事实 | 违反的法律条款 | 处罚类型 |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 处罚结果 | |
宁北罚决〔2025〕03号 | 王某某 | 无 | 无 | 王某某点燃落叶、杂草引发火情案 | 2025年6月23日,宁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在位于宁北街道北塔庄村村南发生火情产生有害烟尘物质,经现场核实为王某某点燃落叶、杂草引发的火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9月29日修正)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9月29日修正)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2018年7月27日修订)第二十五条和《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 | 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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