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招录宁晋县2024年度旱作雨养种植项目验收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8-18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nyj/1755502645410

根据北省推进华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旱作雨养种植项目实施方案》、邢台市农业农村局 邢台市水务局关于印发《邢台市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旱作雨养种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晋县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旱作雨养种植项目实施方案》以及《邢台市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高效节水灌溉、旱作雨养种植、耕地季节性休耕项目验收办法》、《宁晋县2024年度旱作雨养验收办法的要求,为更好地完成项目,经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共同研究决定:宁晋县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旱作雨养种植项目计划公开招录一家验收单位,采取自愿报名和专家测评的方式确定验收单位验收单位所做事项及资质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2024年度旱作雨养种植项目验收

对宁晋县2024年度旱作雨养种植项目涉及区域及相关文件资料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总费用8.21万元,在符合基本条件要求的前提下,以最低价中标。

二、承担单位基本条件及要求:

报名条件:1、报价单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需盖章。2.业绩要求:近几年参与过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项目的验收工作优先考虑。3.自愿从事该项工作,并提出书面申请,承诺按要求开展工作。

三、承担单位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记录。2.报价文件。3.业绩证明:提供近几年参与过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项目的证明。4.提交申请。其中报价文件需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加盖公章,其他材料均提供复印件资料并加盖公章。

四、承担单位的确定流程

1.报名:请有意愿、符合条件的单位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到农业农村局东楼101、102报名(电话:0319-5510233)过期不再受理,同时提交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2.评审:我局组织专家形成评审小组,于公告之日起3日后对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拟定项目验收、节水绩效评估承担单位名单。

3.公示:拟定项目验收、节水绩效评估承担单位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验收、节水绩效评估承担单位。

五、评审程序:

1.申请资料文件的提交。申请单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递交相关资料,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才提交资料的单位,评审小组应予拒收。

2.资料审查。评审小组分别对提交的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及评定。

3.拟定承试单位。若报名单位只有一家,报名单位条件符合则确定为承担单位,若具有多家,通过专家对提交材料的评审,从符合要求的单位中以最低价择优录取一家。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签订合同,即可确定为项目承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