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晋县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3—2035年)》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5-09-11 发布机构:城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cgj/1757557813917
关于《宁晋县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3—2035年)》的政策解读
一、规划编制背景及意义
海绵城市建设是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城市绿色发展的关键举措,对于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提升城市品质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将其作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任务。
随着海绵城市工作的推进,我国海绵城市建设从试点逐步走向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是指导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依据,国家、河北省均要求各市尽快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宁晋县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宁晋县城市发展战略,以解决城市水问题为导向,以提升城市生态品质为目标,为宁晋县海绵城市建设予以指引。
二、编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
(2)《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建规〔2016〕50号)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建办城〔2022〕17号)
(4)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48号)
三、规划范围和期限
规划范围为宁晋县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
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
四、规划目标与指标
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领宁晋县城市发展,促进生态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以生态、安全、活力的海绵建设展现宁晋形象,以“水生态良好、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改善、水景观优美、水文化丰富”的发展战略,建设“以水润城、城水共融”魅力之城。至2025年实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50%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35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根据国家、河北省相关要求,结合宁晋县本底条件构建海绵城市指标体系,分为五大类,共21项指标。
五、主要成果
规划基于宁晋县建设本底及现状问题,形成5大成果。一是构建“一带、一核、多点”的城市公共海绵空间布局,从绿线划定、湿地资源、生态水系等提出生态保护规划;二是从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四方面提出海绵城市系统规划措施。三是建设管控,将海绵城市目标分解至各控制单元,为2035年80%城市建成区建成海绵城市达标区域提供抓手;四是针对各类海绵设施提出设计要点,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规划指引;五是从组织保障、资金保障、制度保障、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