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特殊食品,食品流通经营主体按信用风险等级“双随机、一公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5-09-15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县直部门)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scjgj/1757897838156
宁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特殊食品,食品流通经营主体按
信用风险等级“双随机、一公开”内部联合
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内部联合抽查和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根据《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邢市监函(2025)40号),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5年09月04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
全县2024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已成立状态特殊食品,食品流通经营主体按照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等级由低到高划分等级,进行双随机内部联合抽查。
三、抽查事项、方式、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及比例
(一)抽查事项
下面几项检查:《邢台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规定的登记事项,特种设备证后监督检查,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食盐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特殊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监督检查,商标代理行为检查等行为的检查。
(二)检查方式和比例
本次双随机抽查是运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推送至“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数据(由低到高为A、B、C、D四个风险等级)对本次抽查涉及的企业按照风险等级越高抽取比例越高的原则随机抽查。A级企业按照2%比例随机抽取;B级按照5%比例随机抽取;C级按照20%比例随机抽取;D级按照30%比例随机抽取,进行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
四、抽查步骤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县局通过“省平台”按照不同比例、不同数量、不同信用风险等级抽取检查对象,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分派至执法人员。
(二)随机匹配执法人员。通过监管平台对检查对象进行编组并完成执法人员的随机匹配工作,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双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对检查对象所涉及的抽查事项内容一次性完成现场检查。
(三)实施现场检查。实施现场检查前,执法人员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做好查前准备,了解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相关检查内容与检查依据。现场检查时要落实“入企扫码”制度,严格按照抽查事项对检查对象实施全覆盖一次性检查。
(四)录入并公示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监管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检查结果。对非经营主体也要按照要求在相应网站公示检查结果。
(五)做好后续处置。执法人员依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置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监管平台中“后续处理”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形成闭环。对超期录入、未录入检查结果以及未按时录入后续处理结果的,将被市局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县局要求,认真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定人、定岗、定职责、定时限,一次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全面检查,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重复多次检查等现象,确保此次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抽查人员要积极发现抽查工作中的疑点、难点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和亮点,为今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工作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措施和方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定期跟踪督导,有序推进落实,确保此次抽查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市局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加强对基层抽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县级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在抽查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市局对口处室沟通。
(二)强化抽查质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调配检查任务和执法检查力量,要切实增强责任心,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防止突击检查、走过场检查、发现问题隐情不报等情况发生。抽查结束后,市局将视情抽取部分企业进行回访,回访情况将适时通报。
(三)严格检查纪律。各级要切实压实责任,强化指导监督,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中“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的要求展开抽查,防止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事件的发生。要切实增强责任心,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防止突击检查、走过场检查、发现问题隐情不报等情况的发生。
(四)提升服务意识。各级要大力推行服务型执法,在抽查检查过程中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教、合规经营指导,并及时回应经营主体有关问题及诉求。要贯彻柔性监管要求,依法审慎做好后续问题处置。要合理确定检查方式,能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监管的,不得入企实现场检查。
(五)做好情况反馈。县局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本次抽查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抽查结果、后续处理、问题及意见建议等),2025年11月5日前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局信用监管科。
联系人:刘宏广 5800604
电子邮箱:xyjg5800604@163.com
2025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