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9-29      发布机构:烟草专卖局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行政处罚)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yczmj/1759136542976

宁晋县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日期:2025年9月29日
当事人行政处理决定书案件性质处罚依据处理结果处罚决定日期公开期限
无货主宁烟处理[2025]第21号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对于依法查获的烟草专卖品,自烟草专卖局采取张贴通告、发布公告等措施之日起60日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经本烟草专卖局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变卖等处理措施,变卖款上缴国库”的规定。将查获的烟草专卖品采取公开销毁处理措施。2025年9月22日3个月
无货主宁烟处理[2025]第22号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对于依法查获的烟草专卖品,自烟草专卖局采取张贴通告、发布公告等措施之日起60日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经本烟草专卖局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变卖等处理措施,变卖款上缴国库”的规定。将查获的烟草专卖品采取公开销毁处理措施。2025年9月22日3个月
耿*宁烟处[2025]第35号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参照《邢台市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第三档,违法进货总额在3000元以上的,可处以违法进货总额9%以上10%以下的罚款。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壹万元整(10000.00元)9%的罚款计玖佰元整(900.00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2025年9月26日3个月
张**宁烟处[2025]第36号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的规定,参照《邢台市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第三档规定责令停止销售,将查获的伪劣卷烟贰佰壹拾贰(212)条公开销毁的行政处罚。2025年9月26日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