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县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0-15      发布机构:消防救援大队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xfd/1760497947919

宁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县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全县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13日

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政府同意,在全县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排查整治范围

彩钢板建筑一般是指墙体、屋面使用彩钢板材质作为构件的建筑。彩钢板分为单板、彩钢复合板。彩钢复合板按芯材材质的不同,分为聚氨酯夹芯板、聚苯乙烯夹芯板、岩棉夹芯板(A级)等。

(一)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的彩钢板建筑(以下简称违规彩钢板建筑)。一是属于违法建设的各类彩钢板建筑;二是使用易燃可燃芯材或局部使用可燃易燃芯材的彩钢板建筑;三是内保温采用泡沫喷涂等方式且燃烧性能低于B1级或耐火等级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彩钢板建筑。

(二)违反应急管理部《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XF703-2007)相关规定,在农村、城乡接合部的违规彩钢板建筑设置人员住宿的情形。

(三)违反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安委﹝2024﹞12号)相关要求,在人员密集场所彩钢板建筑内违规动火的情形。

针对上述违规情形,现明确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整治责任分工如下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责任单位:商务局,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2.客运车站。责任单位:交运局,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3.托育机构、乡镇卫生院、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食堂和集体宿舍责任单位:卫健局,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4.学校幼儿园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责任单位:教育局,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5.养老院、福利院食堂和集体宿舍〔责任单位:民政局,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6.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会堂、公共展览馆、公共博物馆的展示厅、体育场馆、旅游场所、公共娱乐场所。〔责任单位:文广体旅局,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7.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食堂、员工集体宿舍、小微企业。〔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8.宗教活动场所〔责任单位:民宗局,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9.村民自建房。〔责任单位:住建局,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二、工作任务

摸底排查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乡镇(街道)对行业领域、辖区范围内使用彩钢板的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摸排,掌握彩钢板建筑底数和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责任单位:教育局、民政局、县文广体旅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卫健局,乡镇(街道)经济区〕

(二)组织认定。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乡镇(街道)对台账内彩钢板建筑依法认定,填报《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登记表》〔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消防救援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分类处置。乡镇(街道)、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行业管理部门进行集体会商,对认定为违规彩钢板建筑的依法依规处置。

1.未办理用地和规划许可手续的违规彩钢板建筑,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按职责依法责令停止建设,依法依规处置。〔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2.对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的违规彩钢板建筑,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相关违法行为。〔责任单位:住建局,经济开发区

3.对未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公众聚集场所违规彩钢板建筑,消防部门依法责令停止使用。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

4.对于人员密集场所存在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或其他火灾隐患的,按照《宁晋县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职责清单和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监管监管职责清单》政办20251号)分工要求,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督促整改;逾期不改的,移交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罚。责任单位:教育局、民政局、县文广体旅局商务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卫健局,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5.对不属于上述4类情形的违规彩钢板建筑,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乡镇(街道)落实政策、经费等保障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时限,督促彩钢板建筑的产权、管理、使用单位将彩钢板夹芯材料更换为不燃材料。〔责任单位:教育局、民政局、县文广体旅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卫健局消防救援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6.对在农村、城乡接合部的违规彩钢板建筑设置人员住宿的情形,由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乡镇(街道)开展综合治理,对建筑内违规住宿人员做好劝导解释,讲明利害关系、讲清火灾风险,依法督促住宿人员搬离。〔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教育局、民政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民族宗教事务局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推进阶段(2025年8月14日前)。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行业管理部门结合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持续推进工作落实。

(二)排查整治阶段。在前期摸底排查和认定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行业管理部门要依据彩钢板建筑违规问题的性质、风险等级和整改难易程度,科学制定分类整治计划和目标。要区分轻重缓急,分批分级推进整治攻坚,确保工作稳步有序。

、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及行业部门需将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与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同步推进,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台账并明确时间节点与责任人,确保整治实效;同时严格压实层级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隐患突出单位视情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对公共服务性质彩钢板建筑坚决整改,通过建议函、督办单等强化跟踪问效,对工作不力导致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依法追责;此外需加强消防宣传,利用媒体平台推送科普视频、典型案例及安全提示,鼓励12345热线举报隐患并曝光突出问题;最终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系统源头治理,结合问题根源剖析与经验总结,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完善消防责任体系,规范新增彩钢板建筑管理,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