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14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国土空间规划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zrzyhghj/1763104365706

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贾家口镇贾家口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2025年第108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贾家口村村西(东至:耕地,南至:田间路,西至:沟渠,北至:耕地)的土地,面积约为2.1000公顷

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矿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贾家口镇贾家口村土地2.1000公顷,农用地2.1000公顷(其中耕地2.0620公顷)的土地,无农村村民住宅,无青苗,所涉及的违法建筑物已没收。

《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41万元/公顷(9.4万元/亩),计296.100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和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和《宁晋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会保障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贾家口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宁晋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114日至2025年1214日。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敬旭  电话:0319-5480077

地  址:贾家口镇人民政府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14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108-1勘测定界图.pdf

宁晋县2025年度第108批次建设用地土地调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