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25-12-03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      文号:     索引号:zfb/1764745657044

宁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职能

(一)协助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政府、政府办公和致函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政府、政府办公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日常公文办理,包括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来文办理,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来文办理。

(二)负责政府领导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服务工作,协助政府领导组织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三)研究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请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政府领导的示,对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政府领导决定。

(五)组织起草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

(六)督促检查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和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政府领导报告承办县委交办的涉及县政府系统落实事项的督办反馈

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负责承办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手续。

)负责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政府领导工作要求

根据政府工作部署政府领导要求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负责政务信息(包括舆情信息)服务工作

十三协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县政府新闻宣传、舆情回应等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便民服务热线工作

十五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所属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对人民群众通过电话反映的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应由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其他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重要问题进行受理、登记、呈交、督促、反馈。

十七负责县政府公务接待工作;做好县政府办公室有关行政事务工作。

十八负责指导全县地方志编研工作。

十九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外事和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外事和港澳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拟定全县性外事、港澳工作规定。贯彻执行和协调推进全县对外交流合作规划和部署,对全县外事工作行综合归口管理职能。承担我县涉港澳事务综合性工作,指导我县与港澳交往,承办县领导对外交往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县各领域对外交往,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因公出国、赴港澳工作负责重要外宾邀请、报批工作,组织接待来访的党宾、国宾、政要等重要外宾及外国驻华外交人员负责我县境外机构和公民领事保护协调工作,统筹管理我县邀请外国人来华签证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我县的涉外事务办理来我县采访的外国记者相关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港澳记者来我县采访的有关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友好城市工作。

二十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承担或参与重要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县政府有关重要文件、报告、讲话。负责县《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与组织协调工作。对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组织各乡镇政府、街道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县政府各部门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要课题协作攻关对县内外经济形势跟踪研究,收集、分析整理、研判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信息、动态,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

二十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金融系统党的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县委工作安排,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协调辖区内金融相关工作,牵头开展全县金融安全稳定和改革发展的规划、政策、问题等研究,拟定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的建议。协调组织全县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化解,落实属地责任,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做好重大金融风险处置工作。协调做好辖区内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和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的风险处置。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做好有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推动加强全县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信息共享。负责指导全县地方金融组织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协调配合做好互联网金融等金融业态的监督管理,做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加强与中央驻宁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管协作。协调推进全县营造健康优质的金融环境,加强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及金融机构驻宁分支机构的沟通联系,组织协调各类金融机构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协调推动全县金融改革和区域交流合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协调开展全县金融领域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督促县有关部门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动辖区内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和非公金融企业党的工作。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负责人:贾锋,宁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地址:宁晋县天宝东街23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1月1日至5月3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

8:30—12:00 ,13:30—17:30

6月1日至8月31日:

8:30—12:00 ,14:30—17:30

电话:0319-5884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