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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告知书(凤凰镇八里庄村及有关农户约5.5517公顷)
时间:2020-03-10 16:57:17来源:
征地告知书
凤凰镇八里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宁晋县2020年第13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凤凰镇八里庄村西、新308国道以西、天宝街以北(东至新308国道 ,西至孙村地,南至中曹村地、北至孙村地)的土地,面积约5.5517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宁晋县第Ⅲ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27.5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