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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公告

时间:2020-05-12 10:36:01来源:


根据换马店镇人民政府及胡谷村村民委员会的确权申请,我局拟确定该宗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中规定,现予公告,公告期限为30日。

序号

宗地

详细地址

用地面积

土地性质

1

胡谷村集体建设用地(详见附图)

胡谷村村西

3.9289公顷

集体

若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在公告期限内,向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复查,并提交复查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凡公告期内未提出异议的,按照宁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县城建设有关文件的通知》中有关规定,依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确定该宗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进行登记发证。

  特此公告  

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