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西村)
时间:2020-05-27 16:55:47来源:
换马店镇西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2020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村北位于规划西环路东、庆祥街北(东至玉锋实业集团地,西至楼底村地,南至庆祥街,北至黄退一村地)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4.7440公顷,其中农用地14.5211(耕地14.2449公顷、农村道路0.2743公顷、设施农用地0.0019公顷),建设用地0.2229公顷,无地上附着物、无青苗,涉及违法建筑已没收。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39.5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会保障措施:根据《宁晋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政字[2020]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708.9927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换马店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谷会理 联系电话:0319-5690404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