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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荆里庄)

时间:2020-06-06 09:27:33来源: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宁北街道办事处荆里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2020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荆里庄村位于荆里庄村南、滨河西路西侧、北外环以南(东至滨河西路,西至荆里庄村地,南至黄退三村地,北至荆里庄村地)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教育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1号地拟征收荆里庄村土地3.380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3.2857公顷),无地上附着物,无青苗。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Ⅲ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7.5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会保障措施:根据《宁晋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政字[2020]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150.8548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宁北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李献勇 联系电话:0319--5811153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