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城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一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21-12-27 17:26:13来源:宁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宁晋县城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一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晋县城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一期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宁晋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宁审批投资审字【2021】7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宁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宁晋县城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一期项目施工2.2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3建设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完工。2.4质量要求:合格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6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1649860.04元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宁晋县城区17个小区约28个投放站点、9个大件垃圾暂存点、有害垃圾暂存点(密闭方舱)、办公场所等。本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站点的建设主要包括按照大型投放站、中小型投放站两种建设标准建设,大型投放站约13个,中小型投放站约15个(根据住宅小区实际情况确定建设数量),总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站点的建设主要包括投放站点基础和主体结构及配套设施设备、智能设施设备、大件垃圾暂存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2-27 00:00 至 2021-12-3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1-18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ningjin.okzhaobiao.com)、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晋县兴宁街16号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大街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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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赵彦兴联系人:李小琳
电话:0319-5866558电话:0311-88870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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