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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题:加强国土资源管理 支撑县域经济发展

主持:悦冰

嘉宾:薛刚-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时间:2017-08-15 09:00:00---2017-08-15 10:30:00

承办单位: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县广播电视台

简介:聚焦公众和社会关注的话题,架起政府与百姓沟通的桥梁。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主持人,这里是由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和县电视台联合打造的“在线访谈”栏目。本期的主题是“加强国土资源管理 支撑县域经济发展”。

访谈已结束

留言须知:1、网友提交的问题要与访谈的主题相关。
2、在线访谈前,网友可预先提问有关本期(详见访谈预告)主题的问题,问题被征集后会在相应的访谈中得到解答
3、在线访谈进行时,网友可直接进入本期访谈与领导进行在线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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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薛 刚再见!2017/8/15 10:32:30
  • 主持人本次访谈活动到此结束,感谢薛局长参加此次访谈,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请各位网友继续关注“中国·宁晋”网站的在线访谈栏目,下期节目再见。2017/8/15 10:32:06
  • 薛 刚国土工作千头万绪,涉及方方面面;国土保护任重道远,关乎国计民生。在此,将国土管理导向浓缩为五个关键词昭示社会,诚望广大公民关注、支持并共践共行。一是“鼓励”:乡镇引进项目一律进园区,提倡集约节约用地。二是“引导”:省市园区外乡镇可上种植、养殖、生态类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按程序办理手续。三是“打击”:非法买卖、转让土地,私自占用耕地(包括基本农田、一般农田)建厂、盖房、垫土、取土、硬化路面、堆放砂石物料等行为。四是“提醒”:任何建设行为(包括旧厂房翻建、换顶)必须向本乡镇“村镇土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报告,未经审批同意,不准任何形式的动工建设。五是“忠告”: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国土所长要把住第一关口,发现、上报、制止违法占地是基本职责,视而不见、隐瞒不报、推诿拖延属失职渎职,默许、纵容违法占地、欺瞒组织要追责,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感谢各位网友的热心支持,由于时间所限,还有许多网友的提问不能现场答复,希望线下继续咨询交流,国土局电话为0319-5856156。同时,我们将认真倾听、梳理各位网友对我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正视问题和不足,立行立改。欢迎社会各界对国土局的工作进行监督。谢谢大家!2017/8/15 10:31:44
  • 主持人各位网友,由于时间的关系,本次在线访谈节目网友提问环节就要结束,下面有请薛局长对此次国土工作在线访谈做一下总结发言。2017/8/15 10:31:18
  • 薛 刚违法占地整治不是遏制经济发展,而是打击违法,保护合法,引导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对违法者不予打击,对合法者来说是不公平的,对社会发展来说是不利的。发展空间是有限的,违法占地越多,好项目、大项目、公益事业、公共设施建设受到的影响越大,会影响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2014年以来,上级开始对卫片图斑督办要账、限期整改,自上而下的压力传导,对违法用地的“零容忍”,已成为民心所向、大势所趋。 抓好卫片图斑整改、打击拆除各类违法用地,是规范依法用地秩序、减少违法占地图斑的需要,更是避免用地限批、保障健康发展的需要。只有各级各部门增强主动打击违法用地的内生动力,将所有未批先占先建的违法用地一律纳入打击范围,露头就打,斩草除根,才能使违法占地图斑越来越少,腾出更多土地和指标,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最近省委、省政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河北省清理违法占地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清理违法占地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抓部署、抓落实、抓责任,抓到乡(镇)、抓到村,确保抓出成效;落实共同责任机制,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2017/8/15 10:30:56
  • 主持人关于违法占地整治,每年北京督察局和省委、省政府都下发一批需要拆除整治的违法占地图斑,县乡村各级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整治,占地户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失,从这些方面看,一定程度上是不是遏制了经济发展?2017/8/15 10:29:17
  • 薛 刚对于本村村民可申请办理宅基地,对于进城落户人员原在农村的房屋不得翻建,如果房屋拆除,宅基地应按规定收回村集体。 2017/8/15 10:28:25
  • 主持人网名为“宅基地”的网友提问:听说进城落户人的宅基地要收回,有这政策吗?2017/8/15 10:26:54
  • 薛 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按省政府批准的征地区片价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据实补偿(县里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相应所有权人所有。2017/8/15 10:26:49
  • 主持人网名为“彩虹”的网友提问,我们家有一块承包地,听说有项目要占这块地,我想知道如果真的占了的话,都能得到哪些补偿?2017/8/15 10:26:26
  • 薛 刚属违法占地行为。该村耕地属于该村集体所有,但村委会无农用地转用审批权。根据土地管理第62条之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村民出卖、出租住房的,再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2017/8/15 10:24:53
  • 主持人网名为“自强不息”的网友提问,经过我们村委会同意,在耕地新建住宅是否还违法?2017/8/15 10:24:28
  • 薛 刚对未经批准,擅自在耕地取土,破坏种植条件的,属非法取土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第36条之规定,依据土地管理法第74条和河北土地管理条例第62条之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处以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非法取土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017/8/15 10:23:43
  • 主持人网名为“比目鱼”的网友提问,对于有人在耕地取土挖坑,影响邻家耕种,应如何处理?2017/8/15 10:23:19
  • 薛 刚分阶段依法处理宅基地超面积问题。农民集体成员经过批准建房占用宅基地的,按照批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未履行批准手续建房占用宅基地的,接以下规定处理: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 实施前, 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 范围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 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的,无论是否超过其后当地规定面积标准, 均按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 实施起至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 超过面积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的结果子以确权登记。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 符合规划但超过当地面积标准的, 在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后, 依法对标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超占面积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 历史上接受转让、赠与房屋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 接照转让、 赠与行为发生时对宅基地超面积标准的政策规定,予以确权登记。2017/8/15 10:22:37
  • 主持人网名为“实干”的网友提问,宅基地超占面积确权登记如何办理?2017/8/15 10:22:14
  • 薛 刚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为了便民利民,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目前,我县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压缩为15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有特殊情况,我们将特事特办、即时办理。2017/8/15 10:21:33
  • 主持人网名为“游山玩水”的网友提问,不动产登记的办理时限为多长时间?2017/8/15 10:21:20
  • 薛 刚是的,只要厂区土地未办理正式的农转用手续,不管占用多少年,只要有新的建设行为,就会形成卫片图斑,需要整改。在各乡镇、村庄范围内搞建设(包括旧厂房翻建、换顶),必须报经本乡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审批,避免形成新的违法占地图斑。2017/8/15 10:20:26
  • 主持人网名为“学到老”的网友提问,在旧厂房改扩建、翻建、换顶等,是否会形成违法占地图斑,责令拆除,造成损失?2017/8/15 10:19:26
  • 薛 刚因部分以设施农用地名义审批的土地改变用途,造成耕地破坏,形成违法占地,经县政府研究停办整改。 目前在大力整治违法占地的同时,县政府鼓励农业乡镇建农业项目(包括种植、养殖)、生态项目。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已开始办理,具体可咨询国土局窗口电话03195689036或5892025。2017/8/15 10:16:23
  • 主持人网名为“农业设施用地”、“老周”的网友提问:县里行政大厅国土局窗口办理设施用地备案手续什么原因停办了,啥时候开始办理,谢谢2017/8/15 10:14:18
  • 薛 刚如果确为设施农业项目,可以在一般农田上建规模化养殖场,但必须由乡镇审核并做出承诺后按程序报国土局审批、县政府批准。待养殖项目停止后,经营者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土地原貌。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严禁各类畜禽养殖设施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严禁将非农建设用地以设施农用地名义申请用地备案。用地经营者必须坚持“农地农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协议约定要求使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变相将农用地用于非农建设。严禁随意扩大设施农用地范围,以下用地必须依法依规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经营性粮食存储、加工和农机农资存放、维修场所;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以及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等用地。2017/8/15 10:09:50
  • 主持人网名为“农民”、“养殖户”的网友提问:搞养殖能不能在一般农田上建养殖场?2017/8/15 10:08:32
  • 薛 刚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建设的住宅楼属违法占地,国土局、规划局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依法查处。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法没收地上建筑物,并处罚款。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进行拆除,并处罚款。2017/8/15 10:07:12
  • 主持人网名为“民以食为天”的网友提问,开发商在农村耕地建设的住宅楼是否是违法占地?2017/8/15 10:05:32
  • 薛 刚结合实际、依法处理“一户多宅”问题。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定, 经本村村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未分开居住的, 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2017/8/15 10:04:04
  • 主持人网名为“公平”的网友提问,一户多宅问题如何进行土地确权登记?2017/8/15 10:01:27
  • 薛 刚乡镇盖的小区一般没有审批手续,为小产权房,这种小产权房不能确权,购买这些房屋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广大网友购房一定要谨慎。对于在依法批准的集体建设用地上建造的多层建筑可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2017/8/15 9:56:54
  • 主持人网名为“奋斗者”的网友提问:乡镇里盖的小区,买了后能确权吗?合法权益能保障吗?2017/8/15 9:53:58
  • 薛 刚宁纺房地产名下的上城嘉苑小区,可依法办理转移登记、变更登记等各种不动产登记。2017/8/15 9:50:15
  • 主持人网名为“宁纺房子”的网友提问:在宁纺买了房子能不能办理房产证。2017/8/15 9:47:44
  • 薛 刚金玺国际城项目4号楼和6号楼涉及的土地,正在开展土地供应工作,我局已于2017年8月8日发布挂牌出让公告,9月12日挂牌结束。土地挂牌成交后即可按程序办理土地证。2017/8/15 9:45:49
  • 主持人网名为“吉祥路牛牛”的网友提问:薛局长您好,请问金玺国际城项目4号楼和6号楼的土地证是否办下来了?2017/8/15 9:42:42
  • 薛 刚你所提出的承包地确权问题,由农工委负责,不属于国土局职责范围,相关问题可咨询农工委。2017/8/15 9:39:30
  • 主持人网名为“老百姓”的网友提问:土地确权后,使用权是多少年?老百姓的儿子以后还能再分到土地吗?如果分不到土地这公平吗?2017/8/15 9:38:26
  • 薛 刚农村房屋确权能保障权利人依法对自己房屋和宅基地,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目前农村范围内所有房屋都需经过测量,经审批后确定能不能确权发证。交税问题现在没有相关规定,有明确规定后会及时向社会公布。2017/8/15 9:36:49
  • 主持人网名为“农民”的网友提问:现在农村房屋确权,对我们农民有什么好处?房屋都必须确权吗?确权后是否以后要交税?2017/8/15 9:32:05
  • 薛 刚不可以。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建设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原工业用地调整为商业住宅用地的,需先征询规划部门意见,规划部门同意调整的,用地单位可以向土地储备中心提出申请(如属于划拨工业用地的,直接向县政府提出申请),将土地纳入土地储备。由土地储备中心按照调整后的土地用途组织实施招拍挂出让。2017/8/15 9:29:05
  • 主持人网名为“勇者”的网友提问,我有合法用地手续的工厂,不想经营了,可以直接进行房地产开发吗?2017/8/15 9:25:44
  • 薛 刚符合规划,只是具备了办理相关合法土地手续的前提。应按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按区片价对群众进行补偿,匹配用地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报省厅审核、省政府批准后,纳入土地储备库,通过“招拍挂”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方可开工建设。2017/8/15 9:23:17
  • 主持人网名为“天平秤”的网友提问,是不是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就可以动工建设?2017/8/15 9:21:39
  • 主持人经过薛局长的介绍,我们对国土局工作有了一些了解。下面我们把时间留给各位网友,欢迎大家抓紧时间参与本期节目,现在,我们来看看大家都有什么问题?2017/8/15 9:19:01
  • 薛 刚宁晋县国土资源局下设11个业务科室:办公室、耕地保护科、土地利用科、地政地籍科、规划科、测绘科、矿产管理科、地理信息管理科、土地监督检查科、财务科、信访科;3个二级局:地理信息局、不动产登记局、土地执法监察局;2个派出机构:西城区国土分局、盐化工园区国土分局;12个事业单位: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土地整治中心、土地储备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勘测所、土地评估所和6个国土资源管理所。主要职责是: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优化配置全县国土资源,规范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规范全县国土资源市场秩序;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备管理;负责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预防治理;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工作。2017/8/15 9:12:01
  • 主持人薛局长,很多群众对国土局工作还不太了解,在互动交流前,不妨先请薛局长就国土局的工作职能及机构设置向大家做一简单介绍吧。2017/8/15 9:09:55
  • 薛 刚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在“中国·宁晋”网站与大家一起进行在线交流,借此机会,向关心和支持我县国土资源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感谢!欢迎大家踊跃提问,我将认真回答大家的每一个问题,并竭诚欢迎大家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再接再厉,全力推进我县国土事业再创佳绩。2017/8/15 9:06:45
  • 主持人今天来到“在线访谈”的嘉宾是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薛刚,薛局长,您好,欢迎您做客我们的“在线访谈”栏目。2017/8/15 9:03:21
  • 主持人聚焦公众和社会关注的话题,架起政府与百姓沟通的桥梁。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主持人悦冰,这里是由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和县电视台联合打造的“在线访谈”栏目。本期的主题是“加强国土资源管理 支撑县域经济发展”。欢迎大家的收看和参与。2017/8/15 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