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招生工作的通 知
发布时间:2014-07-07 15:44:31归档人:admin
为做好城乡技能就业扶助招生工作,根据邢台市人社局、邢台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邢人社办〔2014〕81号)精神,现就我县2014年就业扶助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具有我县户籍;
2、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以及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农村“低保家庭”或年人均收入贫困线以下家庭成员;
3、年龄在15-22岁之间;
4、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且有就业愿望,每个家庭限报1人。
二、招生人数、学制、承担任务院校及专业
2014年我县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共招生45人,委托邢台技师学院招生培养,学制均为2年(含半年顶岗实习),学杂费全免。
培养专业:数控加工(数控车工)、机械设备维修、模具制造、模具制造(CAD与工业设计方向)、焊接加工、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楼宇自动控制设备安装与维护、计算机网络应用、计算机应用与维修、计算机广告制作、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煤化工(炭黑制造方向)、工程造价(建筑施工预算方向)、硅酸盐材料制品生产(玻璃深加工方向)、食品加工与检验、药物制剂、客户信息技术与服务外包、机电产品检测技术应用。
三、招生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6月24日—8月5日。
请符合条件的初、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和适龄青年速到县就业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208室)报名。
咨询电话:5689069、5689068
2、录取时间:8月6日—8月20日。
四、个人申报程序
本人持个人申请,《居民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可出具户籍证明原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等原件与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城镇“零就业家庭”提供居住地村委会、乡镇两级部门开具的证明信(需加盖公章);“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及复印件;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提供《特困证》及复印件;农村“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及复印件;年人均收入贫困线以下家庭的需提供村委会、乡镇两级部门开具的证明信,到县就业服务局报名。
五、部门审核程序
1、村委会初审、推荐。2、乡镇复审及公示。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入户调查、公示、逐人建档、上报。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核汇总、公示、上报。5、省厅确定名单后,承担任务的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宁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