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24 09:19:25归档人:admin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及中省属驻邢有关单位人事处(科):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7号)的要求,为做好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4年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6、7日举行,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唐山市和秦皇岛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地市”,其中选择“地市”为唐山、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选择“地市”为秦皇岛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秦皇岛市;选择 “地市”为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衡水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
考 试 时 间 | 9月6日
| 上午:08:30-11:0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下午:13:00-15:30 法学基础知识 16:30-19:00 价格政策法规 |
9月7日 | 上午:0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14:00-16:30 价格鉴证案例与分析 |
二、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6月23日至7月7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zg.cpta.com.cn)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2014年起,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14日17时30分。
网上缴费完成后,请报考人员务必重新登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16-5。
报考人员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报名表3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或通过考试取得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学位证,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3份,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有关证件、表中所填内容和上传照片无误后,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主管部门要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并由审核人签字盖章后,于2014年7月8-9日到邢台市职称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审取得或通过考试取得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评审取得中级资格后聘任证明材料,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及中省属驻邢有关单位人事处(科)务必要向报考人员说明报名截止时间,认真组织好报名工作,并按照下列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①所有人员报名时,务必使用二代身份证。
②所有复印件必须使用A4纸复印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二代身份证的正反面要复印到一张纸上。
③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2);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④报名材料由3卷组成。每卷材料的顺序是:报名表1份装订在前,其余各复印件1份,按照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其它证件、证明复印件的顺序装订在后,装订位置在纸张的上边居中。
⑤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按报名材料要求准备部分科目免试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2卷,并将部分科目免试表放在每卷材料的最前面。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与部分科目免试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各自单独准备,不合并使用。
⑥主管部门要将本单位报考人员的姓名、报名序号按附件3格式汇总整理成Excel文件,在报名确认时将纸质文件一份盖章交市职考中心。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8月28日至9月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三、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66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四、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客观题)、法学基础知识(客观题)、价格政策法规(客观题)、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客观题)、价格鉴证案例分析(主观题)5个科目。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价格鉴证案例分析在答题纸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
六、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七、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7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5元)。
八、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问题请与中国价格协会联系,联系电话:010-68033566。
附件:
1、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2、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3、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
2014年6月13日
附件1:/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