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洁净型煤推广量逾万吨
发布时间:2014-12-24 10:14:52归档人:admin
(记者米素林)记者从发改局获悉,我县已建成投产洁净型煤生产企业2家,推广洁净型煤逾万吨,初步形成覆盖全县的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体系。
《河北省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到2017年分批次建立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建立并完善供应体系。今年我县首先在部分乡镇区启动洁净型煤推广工作,实现居民洁净型煤替代原煤散烧,涉及凤凰镇、凤凰新区、西城区的58个自然村。按照《宁晋县民用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体系建设及专项资金补贴使用实施方案》,对洁净型煤给予每吨200元的价格补贴,在村一级确定洁净型煤销售点,统一制作牌匾,并按照疏堵结合的要求,严格控制劣质散煤销售。县发改局、农业局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多次召开督导调度会,每周由专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跟踪巡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县环保、质监、工商等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做好洁净型煤环保设施运行达标、产品质量检测等工作。有关乡镇区采取日统计通报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采取干部包村的方式,将洁净型煤推广工作纳入干部考核。截至目前,我县洁净型煤推广量达万余吨。
据专家测算,一吨原煤散烧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一吨工业燃煤污染物排放量的10倍。与劣质散煤相比较,洁净型煤的二氧化硫排放可减少60%以上,烟尘排放可减少70%以上,能够有效减少对大气的污染。
(编辑:张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