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宁晋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4-04-28 10:57:32归档人:admin
(2014年4月25日宁晋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宁晋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宁晋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焦朝坤所作的《宁晋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县委十届四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公信力,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