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宁晋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4-04-28 10:58:08归档人:admin
(2014年4月25日宁晋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宁晋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宁晋县人民法院代院长刘月华所作的《宁晋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县委十届四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依法行使审判权,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