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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消协被评为“全国消协组织商品服务监督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14-03-28 10:18:20归档人:admin

(通讯员刘旭东)近日,县消费者协会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评为20122013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商品服务监督先进集体”。据悉,全国消费组织消费维权考核评选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是消协组织的最高荣誉,这是县消费者协会首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县消费者协会按照中消协和省市协会的安排部署,认真履行《消法》赋予的各项职能,扎实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共受理投诉279件,办结率99%,为消费者免受经济损失22万元,在维护全县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编辑:张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