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暂由二代身份证代替
发布时间:2014-03-21 10:11:29归档人:admin
(冯云娟)我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自今年起实施市级统筹,医疗保险管理系统全面升级,原医保卡已停止使用,即将代替医保卡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正在制作当中。在社会保障卡投入使用之前,为方便群众就医购药,暂由二代身份证代替医保卡。
为确保参保职工个人帐户资金安全,减少矛盾纠纷,参保职工初次使用身份证购药时应修改初始密码(123456),防止个人账户资金被盗用。同时医保中心加强对各定点药店、门诊的监管,规定各定点药店、门诊在刷卡结算时,要求购买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醒其修改初始密码,如果代替他人购买药品,需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对不出示身份证原件、空报身份证号刷卡的药店按违规刷卡处理。
(编辑:张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