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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发布时间:2014-01-25 17:09:24归档人:admin

根据上级安排,宁晋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于2014年1月实行市级统筹。因医保管理系统升级,参保职工现医保卡停止使用,因“社会保障卡”尚未发放,暂时由二代身份证代替医保卡。为确保参保职工个人帐户资金不受损失,首次使用时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到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修改密码,初始密码为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