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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严把“四关”确保到期小额 贷款100%回收

发布时间:2014-12-11 17:27:39归档人:admin

今年以来,为确保到期小额担保贷款按时回收,保障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良性运行,宁晋县将“贷前审核、贷中监督、贷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了回收率。

一是严把审核关。依托乡镇(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设立专职岗位负责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重点考察申请贷款人的信用,贷款对象选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创业人员,在发放每一笔贷款前,都与经办银行进行沟通协调,共同对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的创业项目进行实地考核。

二是严把反担保关。对反担保人的情况同样要认真核查,要求反担保人必须具备稳妥的经济来源,具备足够的偿还能力,且经银行征信系统检验无不良记录者,方可做反担保人。

三是严把跟踪服务关。放贷后建立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台帐,工作人员每季度定期对小额担保贷款项目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和指导服务,随时掌握创业人员的项目进展、经营情况和贷款使用情况,并及时反馈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四是严把回收关。加大对到期资金的回收监督力度,做到到期前一个月下达还款通知,到期后加大督促力度,为还款人员做好相关服务。对未能按时还款的依法依规采取针对性举措。


截至目前,全县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总额已达6844.5万元,扶持个体工商户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600余家,稳定和扩大就业逾万人。累计回收到期贷款5014.5万元,到期回收率保持在100%,无一笔坏账。(编辑:李国涛)